(一)用人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济宁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为申请人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
6、住房承租及租金交纳担保书;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济宁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现住房状况查询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4、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未婚人员提供原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和原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车辆登记查询证明;
6、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8、提供住房、工商登记、劳动合同和婚姻状况等情况查询授权书;
9、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房产管理局)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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