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怎么计算?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缴费年限津贴。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当平均缴费指数低于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当平均缴费指数高于或等于0.6时,a=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越小。比如50周岁为195,60周岁为139)。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完毕后,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继续支付。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计发月数(120或个人账户计发月数)+100元。过渡性养老金包括两部分,其中100元是每人都享有的;其余部分只有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退休时才发给。
4、缴费年限津贴=缴费年限(不满一年不计发)×4。
以上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华律网。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