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非本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近期更新2025.01.27 浏览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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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了小孩之后又满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可以进行报销的,报销的额度还不少,并且在期间还能够享受到生育津贴,在武汉如果是非本地人员应当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够对生育保险进行报销?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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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非本地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异地生育报销材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

2、发票;

3、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6、《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

7、长驻外地证明;

8、《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职工已经在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的时间就能够进行报销,而这个时间会根据不同地区而有一定的区别,一般是交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年的时间,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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