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社会力量举办除高等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外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办理地方在哪

近期更新2025.01.28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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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地点

云城区裕华东路90号

二、办理时限

32(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市云城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符合法定形式,材料不齐全的,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教育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承办。承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情况;并作出承办决定,上报分管领导审核。

4.审核。审核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及现场核查情况,作出审核决定。材料齐全,经现场核查符合办学要求的,审核通过,并上报局班子审批;材料不齐全或经现场核查,办学场地未符合办学要求的,审核不通过,并退回申请人。

5.审批。局负责人审查、评估办学申请材料,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批准正式设立;不予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6、办结。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符合法定形式,材料不齐全的,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承办。承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情况;并作出承办决定,上报分管领导审核。

4.审核。审核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及现场核查情况,作出审核决定。材料齐全,经现场核查符合办学要求的,审核通过,并上报局班子审批。

5.审批。局班子成员审查、评估办学申请材料,并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批准正式设立;不予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6.办结。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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