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跨越、穿越省道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涵洞、隧道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近期更新2025.01.09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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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龙门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即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系统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路政部门组织生产技术股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验核实,审核完毕后提出审核意见。

核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事项可能影响公路安全的,应当邀请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或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申请事项直接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组织听证。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予以采纳的,应当书面回复利害关系人,说明理由。

4.决定。承办人对路政许可申请事项进行综合审查。审查完毕,由承办人填写《路政许可呈批表》,提出准予许可或不予以许可建议,经路政许可负责人审核后,呈路政部门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由局主要领导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承办人应当制作《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承办人应当制作《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惠州市龙门公路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惠州市龙门公路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承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路政部门组织生产技术股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验核实,审核完毕后提出审核意见。

核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事项可能影响公路安全的,应当邀请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或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申请事项直接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组织听证。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予以采纳的,应当书面回复利害关系人,说明理由。

4.决定。承办人对路政许可申请事项进行综合审查。审查完毕,由承办人填写《路政许可呈批表》,提出准予许可或不予以许可建议,经路政许可负责人审核后,呈路政部门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由局主要领导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承办人应当制作《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承办人应当制作《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惠州市龙门公路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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