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进行虚假登记如何处理

近期更新2025.01.19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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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那么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进行虚假登记的怎样处理?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以下知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进行虚假登记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进行虚假登记如何处理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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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
[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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