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地址明确债权人公告催债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关于债务人地址明确,债权人通过公告催收债务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的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和法律解释。
一方面,有观点认为,只有在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或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公告送达才适用。
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意见指出,即使债权人采用登报公告的方式催收债权,也不能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这表明,即便债务人的地址明确,如果债权人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催收,这种行为也不足以中断诉讼时效。
综合考虑,虽然债务人地址明确,但如果债权人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催收,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中断诉讼时效。因此,即使债务人的地址明确,债权人通过公告催收债务,也不足以中断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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