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可否再诉精神损害赔偿

近期更新2025.01.05 浏览3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再诉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是否存在法定过错、是否明确放弃了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是否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华律网

协议离婚后可否再诉精神损害赔偿

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再诉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取决于几个关键因素:是否存在法定过错、是否明确放弃了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是否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离婚过程中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意味着,如果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这些过错,即使在离婚时未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离婚后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

关于是否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在离婚后提起此类诉讼。

关于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解释,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这表明,只要在法定的除斥期内(通常为一年),无过错方都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

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存在法定过错,且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那么是可以再诉精神损害赔偿的。

这一点在多个法律文献和实际案例中得到了支持和验证。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师红伟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