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近期更新2025.01.16 浏览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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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修订送审稿拟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请看下文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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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修订送审稿拟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是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二是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修订送审稿”拟放宽提取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均可提取公积金:

第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第二,离休或退休;

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第四,出境定居;

第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第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第七,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职工有以上七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其中,因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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