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5.01.20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们国家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也是需要办理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那么在定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受理的条件有哪些呢?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办理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定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由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定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二、定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办理材料

1. 宗地图

2. 权属来源说明

3. 身份证

4.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5. 界址点成果表

三、定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办理地址

河北定州市城区自来佛南街宋街2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5-12号窗口

四、定州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办理依据

《物权法》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等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办理登记过后,该土地就是该集体的所有,集体土地就可以分给村民使用或者耕种,民村只有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祝辉良律师团队律师,擅长劳动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