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时限

近期更新2020.07.09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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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购买了之后并不能永久的使用,一般机动车为了安全起见,都会有最大公里数或者是使用时间的最高要求,那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时限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时限

二、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的办理流程

1、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报告),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根据调用的用户信息、证照信息、申请材料信息等,查看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3、审查,审查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4、决定,出具注销证明。

5、办结。

三、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车辆已经到达了机动车报废的要求的,需要本人及时的到车管所申请办理,然后委托专业回收公司开汽车回收报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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