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江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国外护照
3、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二、镇江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相关业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1)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出具相关业务准予受理的登记表单
(2)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三、镇江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出境定居的;”。
2、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综合以上介绍,如果确实出国定居了,就可以回到自己缴存公积金的地方,准备好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材料,向住房公积金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全部提取出来。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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