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

近期更新2025.01.25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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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那么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包括三个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的征收标准应当参考当地发布的文件。

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

二、政府以商业用地为由进行土地征收合法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进行商业用地的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政府是可以申请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并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政府征收土地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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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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