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购买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近期更新2025.01.04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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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的职工,购买商品房作为住房的比较多,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则鹰潭市的职工购房后,可以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鹰潭购买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鹰潭购买商品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

2、经办人受理后进行初审

3、科长进行复核

4、中心分管主任审批

5、中心主任审批

6、拨付资金到申请人账户

鹰潭购买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鹰潭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材料

1、申请人或配偶身份证;

2、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三份)、20%预收款收据;

3、购房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

4、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

5、需提供本人鹰潭市建设银行卡、工商银行卡、中国银行卡(一类卡);

三、鹰潭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鹰潭市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准备好购买商品房的合同、购房发票等资料,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提取的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就可以提取到公积金。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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