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认定挂靠后工程款怎么处理

近期更新2025.01.04 浏览1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具体到建筑业而言,挂靠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在建筑行业领域,因挂靠产生的经济纠纷最为常见。现由华律网小编就挂靠债务的相关法律进行解答。

一、工程认定挂靠后工程款怎么处理

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果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认定挂靠后工程款怎么处理

二、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工期延误,可以顺延工期吗

工期,对建筑工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实生活中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的因素非常多,时常会出现工期延误情况,后果不是顺延工期,就是赔偿损失。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工期延误,就是导致工期可以顺延的一种常见情况。

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一般可以顺延工期

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通常都会约定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工程材料,所以一旦出现工程材料没有如期到达,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认定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就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施工单位是可以要求顺延工期的。同时因工期延误,造成的窝工、停工等损失,施工单位可以要求建设单位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当出现这类情况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工期顺延手续,即可避免日后可能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又可以据此进行索赔。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之后,发包人与承包人最好协商处理工程款、赔偿等相关事宜,要是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若涉及金额大、情况复杂的,建议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争取最大的赔偿金额。以上是华律网小编对挂靠工程相关法律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盈科王雨昕律师团队,擅长债权债务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