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近期更新2025.01.10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朋友也曾经用到仲裁的方法来解决自己与他人的合同纠纷,财产纠纷,以此来获得法律的保护,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仲裁机构是常设性,独立的机构,主要是用来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一些纠纷问题,需要到司法行政机构进行报备登记,如无报备登记,其仲裁决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来了解。

一、来宾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1个工作日)

首席代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厅负责人审批(限1个工作日)

厅负责人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限1个工作日)

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来宾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二、来宾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来宾市仲裁委员会据有关条例规定如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关自收到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注销条件的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1个工作日)及其他合法程序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华律网。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祝辉良律师团队律师,擅长劳动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