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能否撤销

近期更新2025.01.17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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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双方进行交易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虽然说合同成立了,但是并没有生效,另一方因为某些原因想要撤销合同。那么在民法典中成立未生效的合同可以撤销吗?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民法典中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能否撤销

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撤销。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中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能否撤销

二、想要解除合同应当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合同就可以撤销,比如说合同的签订存在重大误解、受欺诈手段欺压、胁迫等原因合同就可以去申请撤销的,希望大家明白。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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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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