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海兼职律师执业许可需要什么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
2、蓝底2寸照片;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
4、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入证明;
5、实习人员考核合格登记表;
6、身份证;
7、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及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8、辞职、退休证明;
9、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10、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1、无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
12、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书(拟在分所执业的律师需提供总所同意证明)。

二、北海兼职律师执业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号,26日予以修改)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北海兼职律师执业许可办理地点
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进驻单位综合窗口47、48号窗口
不论是专职律师还是兼职律师,凡是开展律师执业活动的都需要取得律师执业许可证,在北海市有很多具有法律资格的人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兼职律师的,以上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兼职律师办理所需的相关材料,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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