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审批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受理:行政审批办进行审核
3、批准:经市卫生健康委员行政审批办批准作出批准决定加盖行政审批印章
4、不批准作出不予批准决定说明理由,告知复议和诉讼权利
5、申请人对行政机构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应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大连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1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大连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办理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一楼C区综合窗口
在大连市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业务的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地点来依法进行办理,该业务的办理地点在,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一楼C区综合窗口。申请人在办理该业务时,必须按照上面第一项所述的流程来依法进行办理。申请人可以参考第一项所述的详细办理流程内容。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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