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

近期更新2021.05.27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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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证件要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在办理医疗机构许可证件之后,如果该医疗机构倒闭了就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申请注销。那么大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呢,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大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卫生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大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

二、大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一)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限期改正期间;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

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大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回答,大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向卫生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的时间是在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周末办理的,时间是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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