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
文化和旅游厅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
当场决定受理
文化和旅游厅窗口首问责任人提出审查意见(限4个工作日)
文化和旅游厅窗口首席代表审核、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2个工作日)
文化和旅游厅窗口制作决定文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限2个工作日)
二、防城港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法律依据是什么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防城港的演出单位在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申请经纪机构设立手续时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审查-决定-复审-发放通知。根据我国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从事演出的文化团体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办理演出经纪机构许可,符合规定的主管部门向其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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