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贵港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181项 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该项审批项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第28项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实施机关由中央有关部门调整为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贵港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办理材料
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典当行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资金拨付证明
设立申请
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简历
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典当行股东会决议
营业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财务审计报告
四、贵港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办理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2楼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社会事务窗口89-91
在贵港市进行典当行分支机构的设立与运营要提交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资金拨付证明,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个人简历等所要求的齐全材料,它的实施机关由中央有关部门调整为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进行办理。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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