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药品广告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近期更新2021.05.22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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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从事经营药品的企业,还是从事生产药品的企业,在引进或者生产出一批新的药品以后,该企业的负责人想要通过发布广告的方式来进行宣传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的。在金昌市办理药品广告审批业务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来详细地了解一下。

一、金昌市药品广告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商标、专利)

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

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

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

委托书

授权文件

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

广告审批表

金昌市药品广告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二、金昌市药品广告审批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第八十九条 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根据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发布药品广告,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核发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同时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第二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在金昌市申请办理药品广告审批业务的人员,必须提供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申请人可以参考上述第一项所列出的相关办理材料,办理该审批业务,是有法定依据的,依据的是上述第二项所列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实施条例规定,以及相关的暂行办法规定,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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