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条件

近期更新2025.01.23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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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世界因互联网而更多彩,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据统计,中国有7亿多互联网用户,互联网也已深入到各地区各行业,涉及人们的衣食住行。如今,人们出行只需带一部手机,动动手指,就可以满足生活中各式各样的需求,展现互联网的速度与便利。对于互联网公司各层审查单位审查的也十分严格,那么在锦州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条件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进行了解。

一、锦州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条件

辽宁省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锦州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条件

二、锦州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设定依据

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2.《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第三条第二款:“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三、锦州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办理流程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向其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可以委托因特网接入服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和以其他方式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行业发展迅速国家对互联网公司经营许可也有着比较严格的制度。“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规定内条件均可进行信息服务的备案。其它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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