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条件

近期更新2025.01.20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我国有不少非经营性质的互联网服务网站,非经营性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应该向公安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整个过程是需要联网的。那泰安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条件是什么呢,相关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泰安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条件

在省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泰安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条件

二、泰安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

真实性核验单

当面核验照片

三、泰安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办理流程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向其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可以委托因特网接入服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和以其他方式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注销。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四、泰安市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办理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第三条第二款:“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泰安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条件是在省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等等,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文书推荐:技术服务合同通用版模板  技术服务合同  酒店石材养护服务合同范本  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合同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华律网 > 法律常识 > 正文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