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池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收费吗
不收费
二、河池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受理条件
符合要求,材料完整齐备。
具体: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终止须提交的材料:
(一)注销申请书(载明申请事项、公司简况、事由)。
(二)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
(三)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四)人民法院的解散、破产裁定(如属于此原因申请解散)。
(五)有关各方签订的债权债务处置方案(载明公司资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约定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置完成时间等,附债权、债务清单)。
(六)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原件。
(七)主管部门按照审慎性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河池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法律依据
1.《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五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四条 成立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联合审批小组,由自治区金融办牵头,自治区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广西银监局参加,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进行审核批准。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
第二大点第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由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联合审批小组负责审核批准,开业、变更、终止等其他审批事项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审核批准。
4.《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第二款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5.《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市的县(市、区)内组建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采取逐级审批制,最终审批机构为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联合审批小组。
在河池申请办理小额贷款公司终止审批业务时,必须具备符合办理该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人在办理该业务时,也必须提供办理该业务的所需的材料,提交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而且完整齐备。申请人可以参考上面第二项所述的详细内容。如有其它的法律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详细地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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