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市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二、济南市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济南市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181项:“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实施机关:商务部。”
《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消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消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将以下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典当行在运营的很好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设立典当行的分支机构的,并且,在进行设立的时候,需要搞清楚设立的条件就是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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