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流程怎么走

近期更新2025.01.10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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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目前是有一家公证机构在执业,主要是负责一些事项的公证业务,有时公证机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按照规定这个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审核手续,提交材料即可办理,一些市民咨询关于防城港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流程怎么走,下面华律网小编来详细解答。

一、防城港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流程怎么走

1、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限30个工作日,不计入自治区本级办结时限)

3、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限30个工作日,不计入自治区本级办结时限)

5、自治区司法厅公证管理处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6、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5个工作日)

7、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限5个工作日)

8、厅领导作出核准或不同意核准(限5个工作日)

9、准予核准的,予以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换发公证机构执业证。(限10个工作日,不计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不予核准的,通知申请人领取不予同意的决定文件。(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防城港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流程怎么走

二、防城港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的办理依据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的,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以上是小编关于公证机构有关事项的具体解答,分立是需要到自治区司法厅办理,材料都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话是在15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发放新的执业许可证,工作人员全部是需要持证上岗,公证机构执业变化是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各位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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