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照市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在哪办理
市本级: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东港区:日照市东港区临沂北路269号东港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岚山区: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岚山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莒县: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200米路北莒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五莲县: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101号五莲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1号。

二、日照市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法律依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三条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第十四条 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药师在从医药工作之前都必须办理执业药师注册,第一次办理这个手续的又叫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在日照市办理此项业务的地址小编也给各位整理出来,请大家参考以上内容。其他法律咨询请联系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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