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市关于房产赠与房产证变更如何办理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到房管局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南宁市关于房产赠与房产证变更受理条件
拥有房屋所有者自愿把房屋所有权赠与他人(受赠人)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三、南宁市关于房产赠与房产证变更所需材料
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综上所述,在南宁市办理房产赠与房产证的变更手续,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书面的房屋赠与合同,受赠人可以凭借原房屋所有权证书、赠与书到当地房屋管理行政部门或者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缴纳契税、领取契证,然后到房管局办理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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