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计算保证期间

近期更新2025.01.10 浏览6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未约定保证期间计算保证期间的方法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计算保证期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计算保证期间

1、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约定保证期间怎么计算保证期间

二、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盈科王雨昕律师团队,擅长债权债务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