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怎么计算

近期更新2025.01.20 浏览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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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利实现债权,一般债权人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是一种担保方式,分为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保证是有期间的,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怎么计算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怎么计算

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怎么计算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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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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