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佣与承揽有哪些区别
1、雇佣与承揽的区别有:一是责任归责原则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和替代责任;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和合同责任。二是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佣的根本目的在于给付劳务,以劳务本身为合同标的;而承揽关系中,承揽在于交付劳动成果为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定作人随时解除承揽合同有哪些限制
定作人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的限制:
1、应当及时通知承揽人;
2、解除通知必须在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前到达;
3、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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