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还是滥用职权

近期更新2025.01.11 浏览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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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就是指专门用来做某一建设或者企划的资金,是不能轻易挪用的,但是仍然有人利用职位的便利挪用专项资金。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带您一起学习学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还是滥用职权

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还是滥用职权

涉嫌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还是滥用职权

挪用专项资金和违反财经纪律的区别:

相同点:所侵犯的都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并且都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

不同:挪用专项资金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主体还包括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

综上所述,挪用专项资金究竟是违反财经纪律还是滥用职权,这个是不好说的。但是挪用专项资金肯定是违反了财经纪律的,同时也可能是利用职权的便利,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有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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