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提供书证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近期更新2025.01.14 浏览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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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专业书证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具有较强专业技术性的书证,它一般由行政机关制作而成,多数情况下证明力较强。实际生活中,常见的专业书证有各类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那么,提供书证需要符合哪些要求?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行政诉讼提供书证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行政诉讼提供书证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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