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是哪个机关

近期更新2025.01.24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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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除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还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行政监察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是哪个机关?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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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履行下列劳动监察职责:

(一)监督检查招用工及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二)监督检查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三)监督指导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工作;

(四)监督检查社会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执行情况;

(五)查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对外劳务合作机构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申诉和控告;

(七)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处理因劳动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

(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二)职业中介、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如果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依法办理许可,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擅自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培训等活动欺骗劳动者,扰乱劳动市场秩序,劳动者可以依法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并查处。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这条规定有个条件限制,即上述单位只有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才属劳动保障部门管辖。如单位招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上述单位执行其他规定的情况则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

(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的,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是有处罚权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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