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公积金实行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在职职工。专项用于职工个人购、建、大修住房等。对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款时,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办银行受理。
公积金按揭购房流程:
1、买卖双方准备材料
2、买方申请评估、评估所实地勘察并出具《评估报告》
3、买方存首付款
4、买卖双方将所需材料与《评估报告》递交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申请审核买方贷款金额
5、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6、买方存差额款到公司帐户
7、买卖双方到交易所收件受理
8、交易所对上述交易进行审核、查档、出税单
9、买卖双方缴纳税费,交易监证生效
10、协助买方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11、交易所办理《他项权证》
1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物业、水、电等移交及过户
13、公积金中心放款
14、银行放款
15、买方领取抵押监证过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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