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谁有权调取证据

近期更新2025.01.25 浏览1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行政诉讼中谁有权调取证据的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关于行政诉讼中谁有权调取证据的有关知识。

行政诉讼中谁有权调取证据

人民法院可以调取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因此当存在证据支持决定行为的合法性的情况下,应在作出该决定时进行证据的调取和采集,而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切不可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此外,为平衡行政诉讼中原告、第三人与强大的行政机关之间的诉讼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法律赋予了行政诉讼中原告和第三人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权利,但却并未赋予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因而你们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在行政诉讼的进行过程中无权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该证据。

华律网

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

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法院调取的;

②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

(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如果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在现有的法院与行政机关的错综复杂关系中,就有可能形成法院对被告的纵容。被告经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的情形有两种:

①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②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从另一角度观之,这也是对法院允许被告再行收集证据的限定。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3]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