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近期更新2025.01.17 浏览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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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1、超出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2、闲置荒废的宅基地

空闲的宅基地,因年久失修而导致房屋倒塌的宅基地,在国家回收范围内。

3、非法占据耕地、林地的宅基地

在耕地、林地等非村集体规定的区域上的宅基地,不会予以确权,要被回收。

4、城镇居民违反规定购买的农村宅基地

属于违反规定的情况,这宅基地将予以回收。

5、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宅基地

因为非集体内部成员不享有宅基地继承权,所以国家将予以回收宅基地,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6、村集体内五保户留下的宅基地

五保户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国家予以回收。

7、国家征用的宅基地

为建设开发新农村或者公共利益需要,国家会征收部分农村土地用于建设某些工程,给农民相应补贴,这类土地要回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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