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交社保自动离职可以要赔偿吗
若员工因公司未能依法交付社会保险而主动离职的话,他将视为被强制终止劳动关系,因此该员工在离开岗位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在该企业所服务的年限和辞退日前12个月的月均收入来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费用。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本公司实际效力了多少年,公司就需要向其支付相同长度的月份的工资作为构造补偿。
即使该名员工是在未满6个月的实际工作期限内自行决定结束雇佣关系,公司仍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作单位是国企,现在离职,需要将档案存入公司吗
离职之后,您的人事档案无法再继续保存在原来的用人单位,实际操作中需执行档案迁移措施。
关于离职后的档案处理路径,我们将详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境,为广大读者朋友提供清晰的指导思想:
1、假如您已成功寻觅到全新的职业岗位,并且此新企业具备人事档案管理职权,那么您就可以毫不犹豫地将档案从原先的雇主处移转至全新岗位。
在此过程中,您通常需要先向新工作单位请求开具档案调阅通知,随后凭借这份正式文件前往原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若实在无法找到心仪的新工作亦或者新的工作场所并未拥有档案管理权职,遇到这种情况,您能够考虑优先将档案归还原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存放。
这个步骤中,您通常还需要携带完整的离职证明文件、本人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必要资料,亲自拜访位于本市的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一并以官方协作的方式得到前雇主同意与协助,将个人档案以正统合法的方式归还至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如您所知,无论身处何种情境,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严格遵循规范化的流程及规程,确保档案的安全无虞。
请务必牢记,绝对禁止擅自携带或将个人档案藏匿于私人之手,以防止产生内部矛盾,导致档案严重失效,最终给自己的未来职业发展和个人日常生活带来莫大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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