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处理

近期更新2025.01.23 浏览1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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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商业用地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所以,不属于自动续期的范围。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商业用地的使用权限是四十年,在四十年之后,若土地使用者还想继续使用该片商业用地,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继续使用,只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即可合法地继续使用该片商业用地。除非国家出于社会公共利益而回收了该片土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处理

二、房屋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多数人不买账,产权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三)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四)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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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四十一条
[2]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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