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劝离职怎么争取赔偿
若员工被雇主解聘,该雇主应向其支付薪资。
除此之外,关于雇主是否需要向员工提供经济补偿或赔偿,根据不同的情形,主要分为如下四类处理方式:第一,如果是雇员在经过雇主的劝导后,自行决定辞职的,那么雇主就无须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第二,如果雇主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合法解聘,也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离职赔偿n+1的n怎么算
此项补偿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而定。
首先,关于“n+1”赔偿,是指在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关系之时,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方式。
“n”代表着您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将获得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未满半年,则视为半个月;若超过半年,则可视为1个整月。
最后,“+1”则意味着在此基础之上,额外再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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