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父母给买的房子算婚后财产吗

近期更新2025.01.31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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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若夫或妻一方父母赠与房产且未明示归属,则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亲出资购买不动产并记于一人名下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领证后父母给买的房子算婚后财产

1.若婚后,配偶之双亲赠予房产且未指明受赠人或赠与夫妇两者,则通常视作夫妻共有的财产。

2.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置不动产并将所有权登记于一方名下,则此不动产被视为双方依据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领证后父母给买的房子算婚后财产吗

二、男方婚前全款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有用吗

在房产所有权证上进行姓名增加是可行的操作。

对于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屋,在房产证上进行姓名增添只需交付相应的手续费用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即可将共同拥有者的姓名列入登记书中;至于采取贷款方式购买的房产,在房产证上进行姓名增添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赠与公证,同时还需获得该房屋贷款银行的批准,并携带结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公证书等相关文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补缴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后方可完成姓名增添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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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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