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首先,结婚前若一方父母全资购房且房产署名于出资家庭子女名下,该房属当事人婚前个人财产。
其次,婚前一方家支付房屋首付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通常判定房屋归属登记方,由其承担剩余贷款。
而婚内共同还款部分(含本金及利息)以及由此产生的增值,需由获得房屋者向对方给予相应补偿。
再者,婚前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视为双方共有财产。
如双方约定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明确各自份额,则依约享有产权;若未作约定,则视作等份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前买房离婚会怎样分配
婚前买房通常算单身人士自己的财产,离婚不用分给对方,还是他们的。
不过要是房本上写了两个人名字,那就算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时要商量怎么分,商量不来就交给法官判。
再者,婚前俩爹妈出钱买了房,那离婚时就按出资比例分;另外还有种可能,就是一方先交首付,然后房本只写他一个人名字,婚后大家一起还贷款。
这样的话,离婚后房子还是人家的,只是要补给另一方共同还贷的那部分款。
若是房本上本来就两个人名字,那离婚时就按共同财产来分;如果婚后还是一方自己掏腰包还贷款,那么这个房子就完全属于他/她,离婚时也不用分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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