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是权力吗
离婚权虽属一项权力,实则为相对权利,而非绝对权利。
权利之行使与落实必须遵循法律与道德规范。
若逾越此等规范,法律将无法予以认同及保障。
当下,现代法律,尤其是民法这一私法领域,立足于"社会本位",即法律并非仅关注个体权益,更注重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法律会强制规定某些义务,甚至限制或剥夺部分权利,以推动社会共同生活的发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是去婚姻登记处吗
确实如此,中国内地居民如选择自愿离婚,则男女双方必须齐聚于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相应手续的办理。
对于中国籍公民与外籍人士在中国大陆范围内选择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者而言,同样要求他们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相应程序的办理;而对于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华侨等不同地域和国家人群在中国大陆地区选择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依然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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