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期间造成的工伤应有哪些赔偿
当在职员工不幸遭遇工伤时,通常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会对他们提供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内的多项补偿。
与此同时,雇主也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向受伤员工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在工伤治疗过程中若出现医疗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陪护费用以及残疾生活补助费用等等。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由于过失行为导致患者遭受严重人身伤害的事件。
如果工伤治疗过程中出现了医疗事故,那么医疗机构将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职工出差受伤怎么认定工伤
员工在外出差期间若遭受意外伤害或者确诊患有职业病时,其所在的用人单位需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安全行政部门以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告,并认真填写《事故伤害报告表》。
需要在伤亡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填好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首诊病历本、旁证资料、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性文件,以顺利完成工伤认定过程。
您好,我们公司入职是前三个月不给交社保,第四个月开始给交,我是2021年11月7号入职的,12月初才签订劳动合同,我这边单方签完劳动合同就邮寄给公司了,劳动合同也一直没有给我一份,然后今天接到人事电话说正常这个月要给我交社保了,但是她们提交上去以后老板不同意给我交社保,不同意的理由是我这几个月考勤业绩不达标,说再给我一个月机会看我下个月考勤业绩怎么样再决定给不给我交社保,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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