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还完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判
当夫妻在进行离婚手续的过程中,遇到房屋贷款尚未完全偿还完毕的情况时,应该如何妥善处置呢.以下是几个可行的方案:首先,倘若离婚时房屋贷款尚且未偿清,那么法庭可以酌情把这处房产判定给当事人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在购房者成功办理了贷款业务以后,尽管并没有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开发商通常会按照预先约定的事项交房,因此在实践操作层面上,这处房产仍能够继续得到正常的利用。
法庭如果决定直接将房产判归当事人使用的话,并不会对使用人的身份做出任何限制。
在房屋贷款全部还清之后,一旦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若双方对于产权分割问题仍然存在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便可直接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贷款房如何分割
在离婚之时,涉及房产有贷款问题的,原则上应由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之精神来妥善处理。
如果夫妻之间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对于其中属于个人贷款且由个人承担还款责任的那一部分,法庭不会将其视为共有财产予以分割;而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负担的贷款部分,如夫妻之间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有权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裁决,将该不动产判归于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一方所有,同时,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也将被认定为是该方的个人债务。
最后,法院会要求登记人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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