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全款买房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未明确分配的共同财产视作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一般各占一半。
加名行为从法律角度看相当于赠送。
不动产的成立、变化、转让及消失须经过登记生效。
房产添加女方姓名后,她即拥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共同财产唯一住房可以执行吗
1. 共同拥有的房子的话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哦。
如果那两个人的名字就出现在这唯一的房产上,那么这个房子是可以被执行的。
首先呢,我们会给这个房子做个评估,看看它值多少钱,然后再算出每个人应该占多少份儿。
最后,拿到房子的那个人要把没拿到房子的那个人应得的部分补偿给他。
2. 或者我们也可以选择把这个房子拿去拍卖,让那些有意向的买家来竞价购买。
这样的话,拿到房子的人就需要自己重新去买房子了。
3. 但是如果那个欠债的人只有这么一处住所的话,那我们就不能强行把他赶出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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