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儿子结婚与上儿媳的名字万一以后离婚房子儿媳要分吗
父母房产在儿子、媳妇离婚时能否被分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属于婚前父母所有,且房产证仅有其名,则房产归父母个人所有,离婚时媳妇无法分得此房;若房产为婚后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可视作对自身子女的赠予,房产应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媳妇亦无法分得;若房产为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房产可视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共有的财产,此时媳妇可能有权分得与自身出资比例相应的房产份额,具体分割比例需经双方协商或法院裁决。
总而言之,父母房产在儿子、媳妇离婚时能否被分配,主要取决于房产所有权、购买时间及出资情况等因素。
若房产为父母个人所有或仅由单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者子女名下,则媳妇无法分得;若房产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并按份共有,则媳妇可能有权分得与自身出资比例相应的房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老公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关于婚前购置房屋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首先是在婚前由单方面出资全额购入并只登记了其中一方姓名的房产,以及在婚前通过贷款方式购置并同样仅登记一方姓名但由另一方在结婚之后以其自身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贷款的房产,在离婚处理中应归属于该方单独所有;其次,如果在婚前由单方面出资全额购入的房产在婚后被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或者在婚前通过贷款方式购置的房产在婚后被登记为双方共有的,并且这部分贷款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在离婚处理中,这些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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