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怎么执行

近期更新2025.01.24 浏览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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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以下三项规则制定:(1)已经得到交通事故赔偿的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以及误工工资,将不会再由企业或工伤保险提供;而交通事故赔付的误工工资可视为工伤津贴。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保险待遇怎么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若交通事故已经赔付过医疗、丧葬、护理、器具、误工等费用,企业或社保就不会再重复支付;

(2)如果死者或伤者已经得到了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款,那么他们在工伤保险中将无法再次申请工亡或伤残的赔偿;

(3)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员工死亡或残疾,除了以上两项赔偿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仍可享受;

(4)如果员工因为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企业或社保会按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怎么执行

二、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怎样的

(1)工作受伤。

就是你在上班时出了事儿,像摔倒、被砸伤这类都是。

咱们这里强调的是,员工是因为工作受的伤,而且是为了完成工作才受伤的,这样才能算工伤。

所以,工伤要认定的话,得看三个条件:那就是你什么时候在哪儿干活,还有就是为什么会受伤,我们叫它“三工原则”。

(2)事故伤害。

这个就比较宽泛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等。

比如你在外面出差,结果失踪了,这时候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死呢?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也应该算是工伤。

(3)得了职业病

这个就是你在工作中接触到一些有害物质,导致身体出现问题。

只要医生确诊你是因为工作得了病,就算是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就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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